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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4 / 7)

,就会悔恨一辈子,她不知道的是什么叫“失足”。

在她看来,让一个男的知道自己爱他了,就是失足了,因为他就可以拿去对人吹嘘,败坏女孩的名声。静秋知道不少这样的故事,也亲眼见过认识的女孩遭到这种不幸,所以她一直很注意,不要“失足”,最保险的办法就是不爱上什么人,那就绝对不会“失足”。

她想到这里,觉得哆嗦得不那么厉害了。还好,她跟他的事没人知道,她也没留给他什么黑字落在白纸上的把柄。迄今为止,最糟糕的就是她承认了她喜欢他牵她的手。但那天去叫他来吃饭的时候,她已经拒绝过他牵手的要求了,应该把局面挽回来了吧?

她决定再也不理他了,就当这事从来没发生一样。既然他有未婚妻,想必也不会对人说这事,希望这样就能把这事从她生活中一笔勾销。她想起不知道在哪里看见过的一句话:“不为人知的丑事就不成其为丑事。”她希望这句话阐述的是一个真理。

现在就是他那袋冰糖怎么处理的问题了,她妈妈的确需要这些冰糖,她回了K市也没本事买到冰糖,所以她决定收下,但她一定要付他钱,尽快付。她可以先问教改小组的人借一点钱,以后回去再还他们。

她爬起来,正想到教改组邓师傅那里去借钱,大嫂找来了,说想跟她说几句话。

大嫂说:“我婆婆早就叫我来跟你说说志刚的事,但是我都没对你提起,主要是觉得没什么可能,你是城里人,又是高中生,志刚一个乡下人,连初中都没读完,肯定是配不上你的——”

静秋难受地说:“我真的没有瞧不起他的意思,只是——”

大嫂说:“后来我听说了你家里的事,我又觉得应该跟你提提志刚的事,还应该把我自己的经历跟你讲讲,说不定对你有好处。”大嫂叹口气,“其实我看见你,就象看见了当年的我自己。我以前也是城市户口,但我父母被打成右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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