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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要鞭不要命(第三十更)(1 / 5)

林封谨背上一股子冷汗就冒出来了,他虽然不知道那秒杀白唇先生的妖怪品种究竟是什么,但是根据野生动物的特点,要么就是猫科动物要么就是犬科动物------家养的猫狗嘴巴里面叼了东西你去扒拉下来,都会本能的护食反抗几下---------何况是这老妖怪?

林封谨立即猛的跳下了马来,揪住付道士就是狠狠的一顿批评,然后便将白唇先生的遗体三下五除二的扒拉下了马背,弃尸荒野。林封谨正满意的叹了口气往前面走,忽然又见到了付道士泪汪汪的双眼和眼巴巴的表情:

“主人!其他的我就不说了,那鹿鞭咱们还是割掉吧,妖怪估计对这玩意儿是没什么兴趣的,这玩意儿用来合药,可以说是大补精血啊!”

林封谨怒道: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如此贪心,也不怕把命送掉?(此处略掉两百字),只割鹿鞭有什么用,把蛋一起也割下来啊!真是无知。”

***

草原上的汉子杀牛宰羊都是做惯儿的活儿,通常只要一把小刀,活着的一头壮羊-----不是现在这种添加剂催肥素可劲儿的喂半年出栏的那种------大概半个小时候就肉是肉骨头是骨头,直接在锅里面咕嘟着,然后发出了扑鼻的香气。所以他们剔条鹿鞭下来也就是分分秒的事情,毕竟马牛鹿这些食草动物的生理结构也就差不多。

割掉鹿鞭以后付道士就眉开眼笑的想要往酒葫芦里面塞,林封谨立即就斩钉截铁的制止了这种无知的行为,好歹这也得洗洗吧,要是白唇先生死前大小便失禁了,自己岂不是还得喝他尿?

将这些事情弄妥当以后,一行人也没耗费几分钟的时间,一干人便继续上路,眼见得虽然天色越来越暗,但他们好歹也应该奔驰出了二十来里地,估计也是差不多相当的安全了,所以大部分都松了一口气,只有林封谨紧紧的皱着眉头。

忽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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