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我没输
数千名飞熊军步兵组成的多排横列方阵就如同一个巨大的刺猬,长矛如丛林一样密集的探出来,哪怕是重甲骑兵撞上去也会陷进去,因为枪阵的厚度足够大,不等杀穿枪阵骑兵的速度优势就会被消磨掉,而坐在马背上的骑兵一旦失去速度优势,就会被长矛手轻而易举的戳死。
枪阵,历来就是步兵抵抗骑兵最犀利稳定的战术。
当枪阵达到一定厚度的时候,任何骑兵都不敢轻易踏进去。事实上,即便是天下致锐的燕云轻骑也一样不敢。
但不敢撞进去,不代表没有办法对付看起来磐石一样稳固的枪阵。
随着燕云轻骑队伍最前面那面烈红色的战旗猛的转向,一千多名轻骑跟在那大旗后面划出一道圆润的弧线。李闲和程知节的两支骑兵一左一右在枪阵两侧掠过,在那些飞熊军长矛手惊恐不安的视线注视中,燕云轻骑扣动了手中连弩的机括,轻骑兵在枪阵两侧二十几米左右急速驰过,弩箭暴雨一样平直迅疾的砸向飞熊军长矛手。
密集的弩箭射-进枪阵中,就好像镰刀挥舞起来扫在了整齐的小麦上一样。随着弩箭不断的激射过去,飞熊军的长矛手被割倒的麦子一样一层一层的倒下来。作为正规战兵中最廉价的兵种,作为行军速度比重骑兵还要快的步兵兵种,长矛手的防御力比弓箭手还要不如。为了追求速度和灵活姓,长矛手只有上半身有一层皮甲,而很多士兵连这样简单的护具都没有!
凡事都是相对姓,长矛手为了追求速度和灵活,舍弃了护具。而燕云寨精骑手中的连弩做工精致,能一次连发十几支弩箭。可正因为太过于精致巧妙,在连发的基础上弩箭的力度就无法得到提升,所以在四十步之内连弩的威力可以说近乎无敌,远强于弓箭。可超过这个距离连弩的威力就会直线下降,若是超过六十步,连弩甚至射不穿长矛手身上薄薄的皮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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