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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耍帅(2 / 5)

《我的团长我的团》里孟凡了说过一句话,“这世道,干什么都不易。”,大家看着你这前呼后拥的,光彩照人,衣食住行那都是奢华得紧,人前人后都一副大佬的派头,可谁又知道这其中的苦。

也不说这做演员的大多身不由己,暗里还有些什么那规则的,就算是平时,那些无冕之王也能够把你气个够呛,稍微不如意就把你写的如何如何耍大牌,挑你的小错,炮制那些莫须有的东西毁坏你的名誉,甚至直接就封杀你。

好罢,熬成了大佬,辛苦点也就算了,总归是劳有所得,可那些真正熬到老都还是三流演员的,平日里辛辛苦苦,还卑躬屈膝的,弄的不过是点吃饭的钱,那才叫做一个苦逼,还没出找人说理去。

没得演,在现场看也算是过瘾的,特别是作为半个内行人在现场看的感受和在电影院里外行看热闹的感觉是不一样,当然,精彩程度是不如看热闹好,毕竟是一个个镜头拆分开来拍摄的,但是这样却便于陈金更快更好的吸收他所要学习的知识。

十五号,《辣手神探》最先开始陈金的戏份,徐克导演拍戏向来是慢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那边可能还得等一天。

《辣手神探》里陈金的第一场戏就是耍帅,开着拉风的红色法拉利跑车,西装革履,满脸光鲜的出现在图书馆里,然后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圣经,圣经里是已经挖空了的,里面装有一把消音手枪。

圣经里藏枪是很经典的一个桥段,从翻页拿出枪,到很酷的说了一句,“那即是有了!”之后,开枪杀人,然后再施施然潇洒无比的转身走掉。

从开着法拉利出场,到杀人之后很潇洒的走掉,整个过程展现了一优雅风骚的杀手形象,又帅又酷,和发哥开场的拉风枪战想比,各擅胜场,又有相得益彰的感觉。

好像很自然的驾驭着这样一个角色,一举手一投足都帅到不行,自吹一句,陈金觉得他比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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