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顶点小说>都市言情>绯闻之王> 第四十六章 意乱情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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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意乱情迷(2 / 5)

艺人合约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涵盖了所有演艺活动的所谓演艺合约,这也是新入行的人最常签的哪一种,不管你出唱片也好,拍电影也好,都按着上面的统一的条款办事,条件自然可想而知。

另一种则是细分的合约,一般分两种,电影合约和唱片合约,这种一般是大腕才有的,就算是大腕只会演戏,暂时不会唱歌,但是,保不齐人家演而优则唱,或者唱而优则演,总之,分开签是最有利的。

当然,也有大腕把两张合约一起签给同一家公司的,但是,那条件和第一种的所谓演艺合约相差何止十条街。而更多的则是把两份合约签给不同的公司,待价而沽,这个倒不是完全为了钱,也有可能是看对方对你在某个方面的重视程度,或者说,给你的自由度有多大,对你的帮助度有多大,甚至,对方在某个方面更出色,你加入之后也很可能就水涨船高。

但是无线的艺人合约却和外面的合约又不一样,它虽然也分为两种(03年以前),但更加的苛刻,它就是部头约和全经纪人合约。

部头约专门给拍电视剧的艺人或者大腕用的,一般只规定一年拍多少部电视剧,其余时间自由分配,没有任何限制,不过能签“部头约”的在tvb属“凤毛麟角”;另一种合约叫全经纪人合约,又叫“长约”,长约一般针对新人,该合约除了拍戏外,还有主持、唱歌等许多项目。

全经纪人合约对于艺人来讲非常苛刻,之所以又叫长约,就是因为它恐怖的合约年限,一般都签至少七八年,多则二十年的也不少见,等于将一生都奉献给了tvb。

这还则罢了,可这个合约的工资却相当低,还有很多没有酬劳的“义务工”,剧本没得挑,工作没得选择,一年下来几乎没什么时间休息,而且规定了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再有,因为是全经纪人合约,不管你在外面接了什么工作包括广告等等,无线都要从你那里抽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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