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日艳阳天,今天有了向导,据说这个晴天会持续很久,三人海边游终于可以正式开始了。{}
似乎是好天气给了润儿一个好气色,嫩嫩的小脸像是镶着石榴色的宝玉,红红的,愈发水灵。
有丰厚的报酬作犒赏,阿朵早早地来了,还是昨天那身装扮,背后多了一根一人多高的鱼叉。今日身上没有海水,整个人看着精神了不少,洁白的小脚丫踩在冰凉凉的地上毫不停留,看上去很活泼。
听了李权的要求之后,阿朵告诉他们,这淮海郡是沿海村落组成的,沿着海岸线绵延八百里,整个州郡大大小小的村落有三百多个,他们所在的村子是最靠近内陆的,想要看到大海得走上半天多一点儿时间。越靠近海边,羌族人越多,汉族人越少,剩下的就是官兵。阿朵每隔几天都要下海一次。
说到下海,阿朵的话就多了起来。
羌族原为“枪族”,“枪”代表鱼叉,是善于使用鱼叉的民族。传统的枪族人都是带着一根鱼叉下海捕鱼的,但因为汉族人到此,羌族人受汉族人影响开始使用渔船捕鱼,现在还保持着传统的羌族人已经很少了,阿朵就是其中一个。
说到这里,阿朵骄傲地挺起了胸脯,步子也迈得更大了。
几人走在路上闲聊,不知不觉又过了几个小村子。李权觉得阿朵的这份骄傲有些莫名其妙,所以泼了盆冷水:
“既然你们羌族人都开始使用渔船捕鱼,那证明渔船的确要比你们传统的方式更好。”
“什么更好?”阿朵表情一变,本能地想要反驳,但看她拧眉的表情就能猜到她其实是认同李权观点的,想了想小声地嘀咕着:“虽说你们汉人的渔船是方便些,不过!不过咱们羌族的方法也有它的好处,就像你们昨天吃到的青纹大虾,不是本姑娘用自己的方式,你们甭想尝到。”
润儿想到昨天的惨痛经验,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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