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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九、筑尸为堰塞柘皋(二)(4 / 5)

是高迎祥,而是横天王王子顺,无论是王子顺自己,还是他手中的兵,都不足以与高迎祥相提并论。

这一战即使大获全胜,也只能说断了高迎祥一指,还不能说是断高迎祥一臂。自己手中只有两百堪用之人,其余官兵,守守城尚可,方才一战已经证明,他们还不足以同流寇野战。

刚才那战中,俞国振带领的家卫,因为有嵌甲护体,虽然有些轻伤,却无一人伤亡,而官兵只是追亡逐北打顺风仗,竟然还被贼人杀了数十,伤者更是近百。这样的折损,在俞国振看来是难以接受的。

田伯光却听得仔细,他琢磨了一下:“那么,贼人会乘夜过河?”

“对,到时你觉得该如何做?”

“小官人将我们拉到这里,自然是准备突袭贼人过河的部队了。”

“呵呵,你这厮又取巧,我为何会挑过河偷袭的贼人突袭,而不是攻击贼人的本部?”

“那是因为……本部贼人会多些,而且他们要过浮桥袭击,更好防守,而这边的贼人则不然,他们人数会少,又可以从任何一方向偷袭孙副使,所以咱们要打掉这边。”

俞国振点了点头:“然后呢?”

“然后派人回渡口,让孙副使做出遇袭假象,诱桥这边的贼人袭击……”说到这,田伯光的眼中闪亮起来。

贾甄又煮了一碗米饭咸鱼,嗷呜嗷呜地吃着,或许是因为看到刘翎吃得香甜,他也觉得今曰的饭非常好吃,便是那平时他不喜欢的咸鱼块,现在也分外鲜美。扒完饭之后,他又将自己的搪瓷碗洗了洗,见刘翎一脸羡慕的模样,失笑道:“有啥好羡慕的,你若知道这搪瓷碗的另一个用处,保证就不羡慕了。”

刘翎奇道:“这碗还有什么用处?”

只见贾甄将那碗翻了过来,扣在自己的头上,再用一根带子系起,又把开始充当把手的铁片拉下,顿时,那搪瓷碗变成了一只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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