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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四章皇家家事(二)(3 / 5)

前朝皇家“遗产”并不算很多。在皇宫中余留下一些浮财,被大顺军和清军两次扫荡以后,已经变得空空如也。而吴世恭所获得的,也只有紫禁城一座、几座皇家园林、几十个皇庄、林场、牧场和狩猎场。二百多万亩皇田,还有从理论上来说,都归皇家拥有的所有矿山。

除此之外,吴世恭私人还拥有盐业生意的一成股份、汝宁大批工坊、商行和钱庄的股票、八艘海船组成的船队、松江府的码头、以及汝宁、归德还遗留的三十几万亩土地。

当然,像赵如雅、李月奴等人所拥有的工坊、股票等私房钱,并不算在吴世恭的私财中。她们这些财产都将归她们的子女所有,吴世恭并不会把她们的私房钱算成皇家财产。

而这些皇产的一部分也将会受到处理。

例如盐业:以后的盐业都将收归国有。而大平朝的盐业收入也将取消漏洞百出的盐税和开中法,将在盐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这三个环节进行地区专卖权的招标,以每年的招标收入作为盐税的替代。

而吴世恭私人所占有的一成盐业股份,也将由朝廷分期赎买回去。而目前扬州盐商所占有的盐业股份,也将给予他们一定时间的专卖权来补偿,要彻底理顺盐业混乱的局面,大大增加朝廷盐业的收入。

而吴世恭拥有的皇田,有很大一部分将分配给那些将转化为自由民的农奴。而其余的一部分,有些将分给自己的子女,有些则给分流的太监耕种,让这些太监能自食其力。因为大平朝的《开封土地策》中,连皇家也都要收取土地等差税的,所以吴世恭保留过多的皇田也并不合算,还不如把这些土地都分配掉,以此来收买人心呢。

当然,在将来的征战中,像弘光帝这种起兵抵抗的藩王,他们所拥有的土地也将收归吴世恭所有(归顺的原明朝藩王,大平朝将另有政策安置)。吴世恭将会把这些土地赎买给朝廷,换取在垦荒商行的股份(这政策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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